来源: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18
关于领取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快递领取
上海市2023年度全国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试行EMS邮寄,即日起考生本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考生姓名和报名证件号后八位,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快递下单申请,务必提供准确的收件信息。
(以上二维码仅供全国高级经济资格考试合格证明EMS邮寄服务使用)
1.快递费用(到付)由考生承担,费用标准以EMS官网公布信息为准。在完成邮费支付后,投递员将向收件人提供邮政定额发票。
2.关注EMS微信公众号,一般可在下单申请后24小时左右(周末及节假日仅受理快递下单,不寄送,时间相应延长)通过预留手机号码注册查询物流信息。
3.快递下单、物流信息及定额发票问题,请联系邮政速递咨询,电话:19901873901。
4.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收取快递(袋内装有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二、集中现场领取
1.时间:自9月18日至9月27日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地点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受理大厅(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一楼,近桂林路)
3.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确需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当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等。
4.特别提醒:(1)如需现场领取证书,请不要扫描二维码;已扫描二维码下单成功的考生,不受理现场领证。(2)现场领取时间过后可快递领取,详见本通知快递领取具体操作。
监督电话:12333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3年9月13日
附件:证书领取授权委托书样本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