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10-09
征期来了!如已认定按期申报印花税税种,季度内若未书立对应的应税合同,请不要忘记办理印花税零申报。如何正确使用印花税“一键零申报”功能,跟着来看看怎么操作吧!
零申报仅针对认定了按期(按季或按年)申报印花税税种的纳税人。
1. 纳税人可以登录eTax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账户】—【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2. 纳税人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用户中心】—【用户管理】—【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提醒:使用“一键零申报”功能前,请确认当月没有印花税申报记录
eTax操作步骤
1. 登录eTax软件,选择【税(费)种综合申报表】,点击【新增】。
2. 选择【印花税申报】,点击【税源采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是】进入税源采集模块。
3. 选择税款所属期,点击【一键零申报】。
4. 确认本期未发生印花税纳税义务,点击【是】。
5. 点击【保存】,完成印花税“一键零申报”。
电子税务局操作步骤
1. 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2. 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
3. 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点击【新增采集信息】。
4. 选择【一键零申报】,系统自动生成“零申报”的明细信息并直接跳转至申报页面。
5.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
6. 点击【申报】,完成印花税申报。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