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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如何处理?

来源:山西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8-20

【问题】对于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如何处理?


【回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规定:“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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