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藏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9-09
【问题】开具数电票后,交付方式有哪些?
【回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以为纳税人提供发票自动交付和自行交付两种途径。
自动交付是指销售方成功开具数电票后,系统默认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自动交付至购买方(包括经办人)税务数字账户。
自行交付是指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询发票信息后自行选择电子邮件、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交付数电票。
【问题】数电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
【回答】不可以。
数电票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如果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具红字数电票红冲。具体流程为:
第一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点击“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进入红字信息确认单录入界面。
第二步: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在查询结果中点击“选择”后进入【录入红字信息确认单页面】,在该页面中若数电票票种选择的是“电子发票”,点击【提交】按钮,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选择红字发票票种是“电子发票”,确认方确认后系统将直接生成红字发票,提示:“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点击【确定】,红字发票开具成功。
【问题】开具数电票时需要开具销货清单吗?
【回答】现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再支持开具销货清单。数电票的载体为电子文件,已无最大开票行数限制,交易项目明细能够在数电票中全部展示,无需开具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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