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11-05
在税务领域,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特定的群体,他们通常年销售额较低,会计核算相对不健全,无法按照复杂的规定报送税务资料。那么,对于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他们实行的是什么样的计税办法呢?在账务处理上又有哪些特别之处呢?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一一揭晓。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什么计税办法?小规模纳税人账务怎么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价款(不含税)的3%的征收率征税。其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服务等支付的增值税,一律不予抵扣,直接计入有关成本费用或资产;其销售的货物一般纳税人也不得抵扣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即可,该科目下不再设置专栏。
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 ÷ (1 + 征收率)
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注意】自2018年5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调整为5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且一般纳税人一定期限还可以允许转为小规模。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方式:
1、查账征收
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2、查定征收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3、定期定额征收
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办法和账务处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如果大家在实际操作中还有疑问,或者想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会计能力,可以随时到咸林会计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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