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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详解!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11-16

最近,网校有学员问到: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的成本不就是存货成本吗?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计价方法呢?


网校的解析来了:因为发出的商品往往不止一种,而且,不管是采购的商品还是自己生产的商品,时间点不同,产生的成本也不一样。因为在发出的同一批商品当中极有可能涵盖了不同成本的商品,那如何精准的核算这批货的成本呢,就需要用到不同的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了。


企业可以采用的发出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今天,网校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些计价方法。


四种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详解!


0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


个别计价法适用于容易识别、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如房产、船舶、飞机、重型设备、珠宝、名画等。


0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定先收到的存货先发出(销售或耗用),以此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成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收入存货时要逐笔登记每一批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计价,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和结存金额。 


0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月初结存存货和本月购入存货的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和月末结存存货成本的一种方法。即平时收入时按数量、单价、金额登记,但每次不确定其结存单价,而是在月末时一次计算本期的加权平均单价。 


其计算公式是:


加权平均单价=(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购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购入存货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月末结存存货数量×加权平均单价


或: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购入存货实际成本-本月发出存货实际成本 


【例】正小宝公司2024年7月1日结存A材料12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000元。本月发生如下有关业务:5日,购入A材料7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04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7日,发出A材料110公斤;10日,购入A材料9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99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15日,发出A材料100公斤;22日,购入A材料80公斤,每公斤实际成本11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26日,发出A材料30公斤。 


(1)先进先出法下:


7日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110×1000=110000(元)


15日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10×1000+70×1040+20×990=102600(元)


26日发出A材料的实际成本=30×990=29700(元)


期末结存的实际成本=40×990+80×1100=127600(元)


(2)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下:


A材料的加权平均单价=(120×1000+70×1040+90×990+80×1100)/(120+70+90+80)=1027.5(元/公斤)


当月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110+100+30)×1027.5=246600(元)


月末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120×1000+70×1040+90×990+80×1100)-246600=123300(元)。


04.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进货前发出存货的单位成本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是:


移动平均单价=(库存存货成本+本批进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本批进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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