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2-07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个企业都应该在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那么企业所得税怎么进行汇算清缴呢?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介绍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按照相关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且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缴清企业所得税应交税款的行为。
办理汇算清缴所需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记账凭证、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总账。
8、银行对账单、现金盘点表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应该按季度核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下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税款时,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最后,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汇算清缴后,企业多缴税额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同样需要调整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理解?
下一篇:汇算清缴后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