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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能回答: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5-09-2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研发投入负担,大幅度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减免企业税额超过1000亿元,显著降低了其研发活动的实际成本和整体税负,充分发挥了政策导向作用,直接转化为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内生动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及时进行项目确认及登记。具体操作如下:


1.项目确认:是指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项目,需经当地政府科技部门或经信委进行审核,并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项目确认实行常年受理,集中确认的原则,企业申报项目确认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12月31日,超过期限的原则上不再受理。企业当年立项或变更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应自项目立项或变更立项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企业跨年度开发的研发项目,在首次立项研发的年度申请项目确认和登记,以后年度不再报送研究开发项目确认和登记资料。 


2.项目登记:是指企业取得《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确认书》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主管税务机关对项目进行登记并出具《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税务机关依流程受理项目登记,不再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税务机关在审核过程中,对情况不清的,深入企业调查了解核实情况。对无异议的,向企业发放《企业研发项目登记信息告知书》。 


3.加计扣除: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企业除报送一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按照研究开发项目类别,分别将实际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研究开发费用,填报《研究开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委托开发项目,同时报送受托方提供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明细表》。集中开发项目,同时报送研究开发费决算表、费用分摊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已成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税收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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