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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由财务部门还是人事部门核算?

来源:咸林会计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2-03-15

  财务是公司资金的管理部门,人事是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部门,那么一个公司里面,内部工作人员的员工工资应该是由谁来负责核算和发放的呢?


  工资的核算部门


  有的企业是财务部门会计,有的企业是人事部门人事会计。《劳动法》没有规定哪个部门应该计算工资。根据每个公司的系统或工作流程,计算工资的部门也不同。


  人力资源管理的六个模块包括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它们与工资的具体核算有关。此外,人事部门还将在一些大型正规企业设立薪资专员职位,计算工资。一般来说,小公司的人员配置可能并不完美,一些财务人员也会做工资核算的工作。


  一般来说,人事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考勤等工作。在制定详细的工资单后,财务部将审核并支付最终工资。


  工资的核算办法


  1、应设置“应付工资”帐户,该账户总括地反映企业与职工有关工资的结算情况。贷方反映应付职工的工资额,借方反映从工资中代扣的款项、实发工资、期末结转的未领工资,期末结接未领工资后本账户无余额。


  2、主要事项的账务处理方法为:每月发放工资前,应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中的应发金额总数,向银行提取现金,借记“现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发放工资时,根据工资支付单的实际金额,借记“应付工资”账户、贷记“现金”账户。


  3、应由职工工资中代扣款项,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中的各项代扣金额,借记“应付工资”,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由财会部门入账,借记“现金”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4、月末应将本月应付的工资进行分配,根据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借记“运输支出”、“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工附业支出”、“代办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账户,贷记“应付工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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