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09-25
有的公司上个月签订了一笔购销合同,已缴纳印花税,但尚未交货。现在客户要追加购买,合同金额会发生变化,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补缴印花税呢?
别着急,
让我们来看看合同金额发生变化,
缴纳印花税的具体规定吧!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2.《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九问: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是否应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
金额发生变化的,
要视情况判断如何缴纳印花税哦!
继续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情况1:合同(凭证)金额增加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
情况2:结算金额与所载金额不一致
对已履行合同(凭证)所载的权利义务,并已缴纳印花税的,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凭证)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缴印花税。
情况3:合同(凭证)期满继续履约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期满时,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经合作双方约定继续使用的,其所载内容、金额没有增加的,不用重新缴纳印花税;其所载内容、金额有所增加的,则对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
所以,
所签订的购销合同金额增加,
属于情况一,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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