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7-06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第七期、第八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一般合伙人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公告称,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岗位能力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启动2023年第七期、第八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一般合伙人培训班)报名工作。
报名条件包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在综合评价前百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一般合伙人(除管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新晋升合伙人之外的合伙人);身体健康;最近3年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注册会计师行业惩戒、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或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不得报名。本人所在单位最近3年内存在严重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且与本人执业活动或职权范围有直接关系的,不得报名。
中注协负责管理2023年第七期、第八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一般合伙人培训班),省级注协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具体承担培训工作。
原文地址:https://www.cicpa.org.cn/xxfb/tzgg/202307/t20230704_64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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