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9-14
近日,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工作正式启动。个人养老金与个人所得税有什么联系?能享受哪些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推行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以下统称个人养老金产品),实行完全积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可以理解为:实行账户制,公民自愿参加,缴费完全由个人承担,可以存款也可以购买规定的理财产品、公募基金等进行投资,并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登记和管理个人身份信息;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为参加人提供资金缴存、缴费额度登记、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税款支付、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查询等服务。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参加人每年缴费不得超过该缴费额度上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
我们可以理解为:每年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交、一次性交,也可以多次交,但不能超12000元上限。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规定参加人自主决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计划,包括个人养老金产品的投资品种、投资金额等。在符合监管规则及产品合同的前提下,同时支持参加人进行产品转换。
分三个环节,分别为缴费环节、投资环节和领取环节。
缴费环节: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扣除方法: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
扣除凭证:
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依据。
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环节买入了银行理财、基金,有了收益也暂不收税);
领取环节: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
《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