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7-08
案例:
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主营货物销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4年全年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假设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给客户的都是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 小规模纳税人身份
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全年应纳增值税额=400×3%=12(万元)
二、一般纳税人身份
1. 如果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假设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全年发生采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为395.5万,取得的发票增值税税率也为13%。
则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纳增值税额=(400-395.5/1.13)×13%=6.5(万元)
也就是用销项税额:400×13% 减去进项税额:395.5/1.13×13%
此种情况下,正小保公司比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下,能够少缴纳增值税=12-6.5=5.5万元;
2. 如果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3%,假设正小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82.5万,增值税税率为13%。
应纳增值税额=(400-282.5/1.13)×13%=19.5(万元)
也就是用销项税额 400×13% 减去 进项税额 282.5/1.13×13%
此种情况下,正小保公司比小规模纳税人身份下,多缴纳增值税=19.5-12=7.5万元。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成为一般纳税人,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额不一定变多了,也不一定变少了,还要看企业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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