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咸林会计网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1-11-24
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处理短期借款的会计分录,那短期借款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呢?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通常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者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1.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短期借款利息一般采用月末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
(1)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实际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到期偿还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例】2015年4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从银行取得5个月期限的借款200000元,年利率为6%,按月计提息,2015年8月31日到期偿还本息。
会计处理如下:
2015年4月1日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短期借款 200000
2015年4月至7月,每月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1000
贷:应付利息 1000
2015年8月31日,该笔借款到期时还本付息:
借:短期借款 200000
应付利息 4000
财务费用 1000
贷:银行存款 205000
上一篇:劳务派遣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12月26日-12月26日
12月11日-12月11日
12月05日-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