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税务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4-04-29
【问题】公司有一笔业务未取得发票,如何税前扣除?
【回答】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对汇算清缴前未能取得合规凭证的,需进行纳税调整增加处理。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12月26日-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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